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
关于成立法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
各处室、各系部:
为贯彻落实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鲁教法发〔2021〕2号)要求,加强对学校法治工作的领导,全面推进依法治校、依法执教,经研究决定,成立学校法治工作领导小组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人员组成
组 长:葛永宏
副组长:高曰超 程智军(常务) 阎希青 伊芃芃
孙运粉 卢 钢
成 员:各处室、各系部负责人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学校办公室,办公室负责人兼任法治工作办公室主任。
二、工作职责
1.贯彻落实中央、省委及上级部门法治建设工作部署,制定学校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,大力提升学校法治建设水平。
2.健全完善依法治校工作机制,对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合法性审查,保障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合法、统一协调。
3.对学校开展的相关工作进行合法性评价,加强学校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,对学校重大工作事项的推进配备专业法律顾问进行指导与跟踪,确保依法依规,防范法律风险。
4.加强学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,通过展示典型案例、介绍国家重大法治活动等多种形式,向广大师生员工宣传依法治校理念,形成依法治校良好氛围。
5.其他依法治校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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